|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提倡重视过程与发展新的评价工具在我国不断涌现。例如成长记录袋(portfolios)、轶事记录(anecdotal notes)、检核表(checklists)等。各种评价方法和工具的多样综合,有效地促进了课堂教学改革的发展。评估准则(Rubrics)作为其中的一员,以其清晰明了的事前学习指导和丰富具体的事后信息反馈,成为近几年在国外教学实践领域备受推崇的一种评价工具。本文尝试抛砖引玉,探讨它的设计与实施,以供大家讨论与借鉴。
一、什么是评估准则
“Rubric”的原义为“marks in red,红色的标记”,它的引申意为“(书本或试卷等上的)标题、提示、说明”的意思,现今的使用含义更多是从它的引伸义发展而来。有的英文文献也将“rubrics”称为“scoring rubrics/grading rubrics”,意为“评分准则”,本文将它们统称为“评估准则”。
评估准则(Rubrics)是一种用文字说明的评分指引,与其它评价工具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明确列出了学习表现的每一项评价标准(或称“要素”,如写作中的要素“主旨、组织、细节、语句、用词、常规”),并清晰地表述了每项标准的不同层次水平,从高水平一端延续到低水平一端。因此,它不但可以帮助教师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process of learning)、学习进展(progress of learning)以及最终的学习结果(product of learning),同时还清楚地告知了学生定义学业表现优异的具体评价标准,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课堂学习评价工具。由于评估准则将等级描述与要素分析结合起来,即SOLO与PTA的综合运用,因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以广泛应用于阅读、写作、问题解决、科学探究、口头演讲、小组学习等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甚至大学课堂,受到人们的广泛好评。
评估准则表是一个二维表格,包括评价标准(evaluation criteria)和掌握水平(proficiency levels)两个部分,如表1就是一个适用于数学或科学学科的问题解决评估准则(Problem —Solving Rubric)。评估准则评价各项目水平的确定主要视学生学习情况的区分程度而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通常可以有3~5个等级,根据需要,有时也可以用“A、B、C、D”,或“优秀、良好、可接受、不满意”这些等级评分和类别评语来表示。

从结构上看,评估准则可以分为整体型评估准则(holistic rubric)和分析型评估准则(analytical rubric)两种类型。整体型评估准则强调将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看作一个整体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个总分,如表2。相反,分析型评估准则首先将学习表现分解成基本的要素,对它们分别作出评价,然后综合起来给一个总分,如表1和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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